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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離世後
如何申索強積金?

最後更新:2026年11月 ·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家人離開之後,強積金往往是最容易被忘記的一筆錢。它不會自動轉到家人名下,也沒有「受益人」可以直接領取,必須由遺產代理人按程序申索。這篇文章整理了在香港申索已故家人強積金的步驟、所需文件,以及金額較少時的簡易途徑。

1先了解:強積金屬於遺產

2找出所有強積金戶口

很多人轉過幾份工,強積金可能分散在不同計劃。每個計劃都要分開申索,所以第一步是弄清楚一共有幾多個戶口。

方法做法
翻查文件強積金周年權益報表、僱主文件、舊電郵或郵件。
向積金局查詢有權管理遺產的人士(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可填寫「表格 PA-PR」,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副本郵寄或傳真至積金局。
電話查詢積金局熱線 2918 0102;「積金易」客戶服務熱線 183 2622。

3取得遺產代理人身分

受託人一般會要求遺產代理人出示由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發出的授予書副本,以核對身分:

小提示:申請授予書需要時間,可以先準備死亡證明書,並同時整理銀行、保險等其他資產,一併處理。

4提交申索

強積金的行政工作現已由「積金易」平台處理。申索時一般需要:

項目內容
申索表格以「死亡」為理由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第 MPF(S)-W(O) 號表格),每個計劃填一份。
身分證明申索人(遺產代理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代理人證明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副本;如由遺產管理官處理,則為遺產管理官發出的信件。

自 2026 年 7 月底起,「積金易」大部分提取申請都要透過「智方便」做多重身份認證,但以死亡為理由的申請不在此列。實際要求請向「積金易」或相關受託人確認。

5金額較少的簡易途徑

如果離世者的遺產只有銀行存款及/或強積金,而總值不超過港幣 15 萬元,可聯絡遺產承辦處公眾申請組,一般可協助以簡易方式處理。由遺產管理官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的,遺產管理官本身就是遺產代理人,可發信要求受託人支付權益。

家人最常說的一句:「我不知道他有幾多個戶口」

強積金、銀行、保單分散在不同地方,事後要一間一間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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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家人離世後,強積金由誰申索?

由已故計劃成員的遺產代理人申索,即遺囑執行人(有遺囑)或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申索時一般需要出示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發出的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

強積金可以指定受益人嗎?

強積金不設指定受益人,成員離世後,累算權益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按遺囑或《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分配。

不知道家人有多少個強積金戶口,怎麼辦?

有權管理成員遺產的人士(例如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可填寫積金局的「表格 PA-PR」,向積金局查詢已故成員的個人帳戶資料,亦可致電積金局熱線 2918 0102 查詢。

遺產只有存款和強積金,金額不多,一定要申請授予書嗎?

如遺產只有銀行存款及/或強積金,而總值不超過港幣 15 萬元,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公眾申請組一般可協助以簡易方式處理;如由遺產管理官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管理官即為遺產代理人,可發信要求提取權益。

本文只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法律或財務意見。手續及要求或有更新,請以有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個別情況請諮詢律師或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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